拒绝“不合理低价游” 省旅发委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
文章来源:山西新闻网--三晋都市报 2018-7-09
本报讯(记者 何玉梅)随着中、高考结束和假期的开始,暑期旅游旺季即将到来,近日,省旅发委发布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游客暑期适时错峰出游,注意旅游安全,遵守公共秩序,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随团出游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选择旅行社时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国、出境、赴台旅游应查看旅行社是否有出境游和赴台游资质。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通过微信、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加维权难度。
拒绝任何“不合理低价游”。游客应理性选择,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要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需要注意的是,为保障维权有据,游客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详细约定行程时间、团费、包含项目、内容、服务标准、购物点数量及时间、是否同意转拼团、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要向旅行社索取相关票据,若将团款汇入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选择正规购物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盲目跟风、贪图小便宜、轻信“老乡店”等,避免冲动消费,要保存好购物发票等凭证。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以在行程结束90天内向山西旅游质量监 督 管 理 所(0351-7321999)或“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