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旅行社安全不过关不给备案
文章来源:山西青年报2018-01-31
1月30日,太原市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太原市旅发委表示,今年特别要严把旅行社设立许可审批关,凡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
据了解,去年,太原市旅发委通报了14个旅游汽车客运公司,44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旅游客运车辆,36家旅行社签订了旅游服务和旅游安全保证书,清理清除100多个“僵尸”旅行社服务网点。
今年,凡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旅行社,一律不予许可或备案;凡安全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旅行社,一律不予申报出境游业务。同时,要严把A级旅行社质量标准等级评定、星级饭店标准、景区点、工农业旅游点评定标准,严把评审关,凡未通过旅游安全评估、安全生产不达标、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评定A级景区、星级饭店。
在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中,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要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相应的质量等级。对于旅行社租车合同,各旅行社要设立专人查验租用车辆的相关信息,对派发的车辆不符合租用车辆要求的,立即要求更换,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规范派车行为。
各旅游企业要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职、渎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经营安全责任履行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迟报、瞒报事故的,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从重处罚;对发生影响恶劣的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因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